目 錄
第一部分 清城區動物衛生防疫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八、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清城區動物衛生防疫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區生豬屠宰管理工作;
(二)承擔全區動物衛生防疫工作。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中心本級預算。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內設綜合辦公室和業務股。在職在編人員為14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收入預算250.54萬元,比上年增加144.88萬元,增長137%,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原區動監所并入;支出預算250.54萬元,比上年增加144.88萬元,增長137%,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原區動監所并入。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8.5萬元,比上年增加5萬元,增長143%,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原區動監所并入。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6萬元,比上年增加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原區動監所并入;公務接待費2.5萬元,比上年增加2萬元,增長80%,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原區動監所并入。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26.16萬元,比上年增加8萬元,增長44%,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原區動監所并入。其中:辦公費0.8萬元,印刷費0.2萬元,郵電費1.9萬元,差旅費0.2萬元,會議費0.5萬元,福利費5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0.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萬元等。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1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1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等。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31萬元,分布構成情況為:流動資產22萬元,固定資產9萬元,主要實物資產數據情況為:通用設備9萬元。
六、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沒有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區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是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用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具體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交通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招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等。